第三届理事会是从2005年的11月起至2010年为期五年,按《章程》规定2010年为我协会换届年,根据民政部及国资委对组建理事会程序的有关规定,提出推荐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包括组织机构的产生程序、理事会组成原则,具体说明如下:
一、 组建协会组织机构的程序:
会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 组建理事会的原则(以第三届理事会为基本组成单位):
(一)领导成员:
1、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的三分之一;
2、分布:①以棉纺织生产大省为主; ②以生产纱线、坯布、色织布、牛仔布为主的棉纺织企业;
3、条件:
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棉纺织骨干生产企业;
②各省市、地区纺织综合管理部门、专职及在职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允许担任副会长职务);
③在第三届任副会长期间,企业及本人在行业里具有良好信誉,并有较高的知名度,企业影响力较大;
④热心协会工作,关心协会发展,努力认真做好理事会有关工作;
⑤在第三届期间能按规定自愿交纳会费(第四届会费建议调整为每年20000元,新一届“五年”的会费原则上一次性缴纳)。
(二)常务理事会:
1、人数: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
2、分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棉纺织及相关行业
3、条件:
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棉纺织生产企业、部分棉纺织行业相关生产企业、科研院校;
②各省市、地区纺织综合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
③在第三届任常务理事期间,企业及本人在行业里具有良好信誉,并有较高的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④热心协会工作,关心协会发展,积极支持协会的工作;
⑤在第三届期间能按规定自愿交纳会费(新一届常务理事会费建议调整为每年10000元,新一届“五年”的会费原则上一次性缴纳)。
(三)理事会:
1、分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棉纺织及相关行业
2、条件:
①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的棉纺织企业、部分棉纺织行业相关生产企业、科研院校;
②在第三届任理事期间企业及本人在行业里具有良好信誉,在本省市、地区内的棉纺织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③热心协会工作,关心协会发展,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参加有关活动,
④在第三届任理事期间能按规定自愿交纳会费(新一届理事会费建议调整为每年5000元,新一届“五年”的会费原则上一次性缴纳)。
(四)会员:
1、条件:凡本行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棉纺织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社会团体;
2、入会:拥护本协会章程并履行义务,自愿参加;
3、会费:能按规定自愿交纳会费(建议新一届普通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新一届“五年”的会费原则上一次性缴纳。)
三、组建理事会的具体步骤
1、 第一步:广泛征集会员,见中棉行协【2010】41号文
2、 第二步:在会员中选举理事,广泛征求各地行业协会、行管办等部门的推荐意见(见中棉行协[2010]40号文),根据理事会组建原则,组建新一届的理事会。对推荐的理事单位在会员中及理事单位本身征求意见(见中棉行协[2010]58号、59号文)。
3、 第三步:在新组建的理事会单位中选举常务理事,广泛征求各地行业协会、行管办等部门的推荐意见(见中棉行协[2010]40号文),根据常务理事会组建原则,组建新一届的常务理事会;对推荐的常务理事单位在新一届的理事单位中及常务理事单位本身征求意见(见中棉行协会[2010]64号、65号文)。
4、 第四步:在新组建的理事会单位中选举协会负责人,协会负责人应在新组建的常务理事单位中产生,根据对领导成员的要求、组成原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推荐组成新一届的负责人,组建领导班子(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在新一届的理事单位中和领导成员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见中棉行协会[2010]74号、88号文)。
四、推荐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1)推荐第四届负责人名单及简介
(2)推荐第四届常务理事名单
(3)推荐第四届理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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